抖音日前已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要求法院判定腾讯停止通过微信和QQ限制用户分享抖音内容,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9000万元。
根据2月7日公布的一份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抖音已正式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控告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纠纷一案。经法院审查,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已做出正式立案受理的决定。
据报道,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起诉了四个被告,其中包括三家腾讯公司,以及提供微信、QQ下载服务的北京力天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还有“安智”应用商店的运营主体。这一起诉涉及到字节跳动和抖音应用程序的开发。
双方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平台封禁的问题上。抖音方面声称,自2018年4月以来,腾讯旗下的微信、QQ等产品以整顿短视频为由,封禁了抖音、火山、快手等30多款短视频App的分享链接。
腾讯推出的微视以及投资的快手等App已在2018年8月后恢复了朋友圈分享和播放功能,但是抖音、火山等字节跳动旗下App至今仍然保持封禁状态。
抖音指控腾讯对其实施了限制行为,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了用户权益,同时破坏了其他第三方移动应用开发者提供的网络产品和服务的正常运行,并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
腾讯对抖音的回应称,字节跳动的相关指控失实,是恶意诬陷。还表示字节跳动旗下多款产品,包括抖音在内,通过各种不正当竞争方式违规获取微信用户个人信息,破坏平台规则,并已被法院多个禁令要求立即停止侵权。
腾讯公司表示:“对于字节跳动及相关公司仍然存在许多侵害平台生态和用户权益的违法行为,我们将继续采取法律行动。”
抖音对腾讯的指控做出回应,表示双方分歧在于腾讯认为用户的头像、昵称等用户数据属于腾讯公司的“商业资源”,因此其他产品未经腾讯同意即使得到用户授权也不能使用这些用户数据。抖音则认为,用户对自己的数据具有绝对、完全的控制权利,这一权利应该远高于平台的权利,不应被视为腾讯公司的“私产”。
与此同时,阿里巴巴旗下产品、游戏及其投资公司却可以“合法使用”这些用户数据。阿里巴巴这种对于用户数据的垄断行为,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创新发展。
目前的情况来看,双方都需要进一步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论证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由于双方说法不一,只能等待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做出裁决。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vsaren.cn/19291.html